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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12章


  饭桌上,叶教授夫妇还在兴致勃勃地谈论苏磊。

  “教了半辈子书,苏磊是我见过最聪明的学生。他智力过人,学习倒不是最用功。有一阵子,他迷上打篮球,一心想成为中国的乔丹。经常在下午逃课去打球,历史课从来没上过,只在考试前三天把历史书翻一遍,期末考试时就拿了满分。”叶母微笑着回忆,“真正地过目不忘。”

  苏磊喜欢打篮球的事,几乎全校的女生都知道。每当苏磊出现在篮球场的时候,旁边围观的人群都会爆发出喝彩和掌声,中间夹杂着女孩子欣喜的叫声:“苏磊,加油!”“帅哥,加油!”

  其实,她们都不是来看球,而是来看苏磊的。叶秋寒当然也不例外。也是从那时候开始,她喜欢上了篮球。

  苏磊打篮球的姿势很漂亮,接传球、过人、投篮一气呵成。

  她躲在观众席里看他打篮球,她偷偷在课桌上刻他的名字。直到有一天,她发现他躲在图书馆走廊的拐角处偷偷地吸烟。

  他看见她,用力摁掉了半支烟,抬了抬眉,有点意外地问:“叶秋寒,你怎么在这里?”

  隔着淡淡的烟雾,她盯着苏磊那张轮廓分明的脸。

  “你学会吸烟了?”

  他似乎呆了一下,然后说:“不要告诉你妈妈。她会伤心的。”

  “那你为什么要学坏?”在十二岁的叶秋寒心目中,学生吸烟就是学坏,是地痞流氓才会干的事情。

  他唇角满不在乎地轻扬,说:“你太小了,还不懂。”

  “如果你不告诉我原因,我就回去对妈妈说!”

  “好吧。”他无奈地叹口气,这才说出原因。

  苏磊从小就是万人迷,因为个头高,长相英俊,学习成绩优异,篮球打得好,吸引了校园里许多女孩的目光。他家里的电话老是响个不停,晚上几乎都把时间花在接电话上了,有时候走在路上甚至会被陌生的女孩拦住。这些女孩子热情让他不甚烦恼,更怕因此影响高考复习,他终于想到了一个损招,那就是千方百计地丑化自己。

  一次偶然的醉酒,使他脸上长出了不少痘痘。苏磊从中受到启发,便开始偷偷地喝酒抽烟,让皮肤在受到烟酒的刺激后,长出让人恶心的青春痘。

  “你看看,这段时间的努力终于没白费。”他有些得意地说。

  她仔细一看,果然,那张原本白净清俊的脸上,竟然长满了一颗颗青春痘,有的还泛着脓。

  这真是一张让人吃不下饭的脸。皱起鼻子,她说:“咦,好丑!你丑死了。”

  他却一点都不在意,反而笑着说:“我就喜欢自己丑一点。”

  “这么丑,以后没有女孩子喜欢你,怎么办?”她故意糗他。

  他专注地思考,然后说:“如果一个女孩因为这些外在的东西而不喜欢我,那她也不值得我喜欢。”

  这一刻,看着身旁这个十七八岁的大男生,她忽然好想对他说:

  “苏磊,不管你变成什么样子,我都喜欢你!你是我永远的王子。”

  (这句话,她一直、一直藏在心里,却始终没有机会说出口。)

  他眼睛凝视着她,认真地说:“这是我的秘密,现在告诉你了。作为交换,你也要告诉我一个秘密。”

  她表现得很仗义:“好啊,我也把我的秘密告诉你!”

  “什么秘密?”

  她冲他招招手:“你把头低下来。”

  “怎么了?”他奇怪地问,但还是俯下了身子。

  在他来不及防备之下,她迅速在他唇上吻了一下,然后满脸通红地看着他:“苏磊,长大后我要嫁给你!”

  苏磊吓了一跳,随即发现自己上当了。摸了摸自己的嘴,他哭笑不得地说:“小丫头,你夺走了我的初吻!”

  (好像一副很吃亏的样子。什么嘛,这也是她的初吻也!)

  她至今还记得他唇齿间淡淡的烟草味道。这是他们之间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亲密接触。

  “怎么,你不愿意我作你的新娘吗?”她不服气地撅起嘴。

  他迟疑了一下子,缓缓地说:“男生都喜欢漂亮的新娘,而你那一口虫牙真让人倒胃口。叶秋寒,你怎么那么喜欢吃糖,把牙齿都吃坏了?”

  “那是因为医生说我血液中糖的含量太少,从小妈妈就买各种好吃的糖给我吃。”

  “很遗憾!虽然你的眼睛很大,眉毛很浓,皮肤很白,嘴巴很小,但牙齿长得不好。所以,你非但不漂亮,甚至连五官端正都算不上。”

  她气鼓鼓地瞪着他:“你这个坏蛋!总有一天,我也会变成美丽的公主,让你认不出来!”

  那个时候,她不仅是个丑丑的小女生,还是一个嘴硬的小女子。

  十四年过去了,她依旧不见得有多漂亮,并没有变成公主。而他,却依然是王子。

  但是,他还记得她,记得她爱吃糖。秋寒的心忽然间就蓬荜生辉起来。

  苏磊,谢谢你,还记得当年那个丑小鸭。

  父母的谈话还在继续。

  叶母说:“苏磊高考夺得了全省文科状元,又是体育特长生,很快就被北大录取。在此之前,他本来有资格保送Z大的。但苏磊放弃了,他说他一定要上北大。”

  秋寒记得,苏磊走的那天,她和母亲去火车站送他。苏磊还是高高大大阳光帅气的样子,咧着嘴笑:“再见!”

  “再见。”秋寒轻轻地说。虽然当时她难过得想哭,但还是拼命地忍住眼泪。

  她开始给苏磊写信,信笺是粉红色的,上面印着可爱的卡通图案,非常别致。这种信笺是她独自坐了一个多小时的公交车,跑到城郊的小商品市场淘来的。晚上,她用了全副心思来写信,写完了夹在课本里,时时打开来看,认为字字珠玑,然后才恋恋不舍寄出去。

  苏磊的回信并不规律,有时候半个月一封,有时候一个月也没有一封。每次收到苏磊的信,她晚上一定睡不着。把信放在枕头边,翻来覆去地看很多遍,直到最后都能一字不漏地背下来。

  苏磊的信,是用那种印着大学名称的蓝格子信纸写的,蓝黑墨水,龙飞凤舞,字体斜斜向右飞起。有一段时间,秋寒刻意模仿他的字迹,苏磊在信中说:“小丫头,我们的字越写越像了。”

  她回信道:“因为我在练字啊,我觉得你写的字很好看,标准的苏体。”

  在下一封信里,苏磊调侃:“幸亏我姓苏,而不是姓罗,否则就成罗(裸)体了。”

  “你以为你的姓就很好吗?苏磊——舒蕾,一种洗发水的名字。”

  苏磊在回信中问:“那你的名字又有什么含义?”

  她答:“还说是文科状元,这点古文知识都没有。叶秋寒出自一句成语——叶落知秋寒。”

  “不愧是中文系教授的女儿,受教受教!”

  ……

  现在回想起来,那些信件里絮絮叨叨述说的,是一种怎样的少女情怀?它们曾在她的青葱岁月里珍藏,然而如今,已经悬挂在记忆之外,远远地俯视着她,再也触碰不到。

  “苏磊大一那年放寒假,一从北京回来,就到我们家来看你。他一直是个尊敬师长,懂礼貌的好孩子。”叶父用赞赏的口气说。

  就在那年寒假,叶秋寒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是个丑小鸭。

  苏磊带她去参加了他们大学校友的聚会。怀着忐忑的心情,她坐在他身边,幸福和不安的感觉一直在交织着,看着那一双双或好奇或嫉妒的眼睛,她发现自己是如此的拘谨,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他却大方地向旁人介绍:“这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位小妹妹。”

  喜欢!她听后一阵激动。就算坐在这些比她大了许多的大学生中间,让她有太多的不安和紧张,但是为了他这一句“喜欢”,她愿意。

  正当她沉浸在幸福中的时候,大家的目光被一个亮丽的女孩所吸引。她皮肤白皙,身材高挑,气质优雅,脸上的微笑给人一种高贵而不容侵犯的感觉。

  这是谁?漂亮得像个公主!叶秋寒带着欣赏的目光看着那女孩,苏磊走了过去,两人的手紧紧地握在一起。她惊呆了,刚才的幸福感一扫而光,除了疑问和窘迫,她还有一点儿伤心,一点儿难过。

  身旁的一位女生大概看出了一些端倪,对她说:“她叫阮若蓝,和苏磊从小一起长大。父亲们是战友,很小的时候,就戏说要定下这门亲事。索性他们两人也是相互欣赏,相互倾慕,现在又同在北京上大学,就真的谈起了恋爱。”

  叶秋寒的心瞬间从云端跌落至谷底。泪水快要决堤的她,决定逃离这个地方。

  她去和苏磊道别,并注视着阮若蓝。突然想起来了,是她,那个自己第一次遇见苏磊时的漂亮女孩。她是如此美丽得体,在她高傲的眼光注视下,秋寒感觉自己很渺小,很可笑。

  阮若蓝一脸疑惑地看着面前这个小女孩,大概奇怪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而苏磊跟秋寒说完“再见”后,那带笑的眼睛就一刻也未离开过阮若蓝。转身时,秋寒听见他在向她解释:“那是我高中班主任的女儿,很可爱的一个小妹妹,我很喜欢的。”

  原来,他所说的“喜欢”与爱无关!

  一种前所未有的绝望情绪向她袭来。她突然很想化作一个泡沫,像童话里的人鱼公主一样,慢慢地飘散,然后消失。

  她跑开了,一直跑一直跑。她以为自己的眼泪会在奔跑的过程中飞起来,就像被风吹起的雨滴那样纷纷扬扬。

  可是没有。她停下来,揉了揉眼睛,没有一滴泪。

  回到家里,她打开电视,放《猫和老鼠》。一集一集地看下去,她不停地笑,身体蜷在宽大的沙发里,呵呵哈哈呵呵。

  不知不觉,竟然笑出了眼泪。只是,旁边再没有人给她递纸巾,替她擦眼泪。

  她伏在沙发上,把头埋进手臂里,无法自制地大哭起来。

  叶秋寒,你该清醒了。王子从来都是和公主在一起。

  就在那汹涌的泪水中,她那酸涩而又可笑的初恋,终于画上了句号。

  她不再给苏磊写信,而苏磊在连续几封信没有回音后,也再无信来。

  青春总是和忧伤糅合在一起,轻轻拍睡了,梦里的眼角还会有湿湿的泪痕。

  接到苏磊的最后一封来信,她已经上高三了。某个课间拆开一个从北京邮来的信封,一张纸上只写了一句话:“叶秋寒,无论我走到哪里,希望你永远幸福、快乐!”

  没有落款,她却从那蓝黑的墨水,那斜斜向右飞起的字体,认出信是苏磊写的。

  那天,她在图书馆里呆呆地坐了一个下午,初夏的阳光很好,透过梧桐树叶细碎地投射下来。她看着那些树叶的影子,这个夏天过后,她就要上大学了。

  她恍然想起初识苏磊的那个午后,有着怎样灿烂的阳光。他一袭白衬衫,在明媚的阳光下微笑。阳光刺痛了她的眼,而苏磊刺痛了她的心。

  分别四年,她有很多话想对苏磊说,此时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松开拿笔的手指,发现自己的掌心中全是冷汗。

  于是,她没有给苏磊回信。现在想来,那是在他出国前夕,然后他就去了美国。

  命运可以把两个陌生人变成熟悉的人,又可以把两个熟悉的人,变成陌路。

  她和苏磊就像两条直线,在一点相交,然后渐行渐远,毫无瓜葛。

  其实,并不是真的毫无瓜葛。比如,在高考时,她的第一志愿填了北大;刚上大学的时候,她每天下午都去篮球场看人打球;在看到何舒浩的第一眼,她就对这个高大帅气,笑起来一口白牙的男生怦然心动……

  在大学里,她依旧不是公主,却已经学会珍惜,学会了释然。

  成人的世界需要敢爱敢恨的童话。终于,她在对的时间遇见了那个对的人,在床头昏黄的灯光下,为他编织一条温暖牌围巾,然后看他傻傻地笑,不说话也能感受到爱和幸福。

  时间真是个奇妙的东西,包容一切,改变一切。

  应该没有人知道她心里住过一个阳光般的身影吧?那个最适合生活在日记里的大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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