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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合九成规<下>


  操场上其他的同学在喧嚣打闹,王鹏回过身,招呼来者到了学校一处无人的墙角,数了十个金路易出来,塞在对方的手中。这两个小孩,王鹏稍小些,但都有着被海风吹黑的脸膛,尽管一个是黄种人,一个是白种人,但乍一眼望,很有些相似的韵味。

  “我不能要,已经用你的钱买了衣服。”那个白人小孩摇了摇头说,他的衣服崭新而精致,从风格和针脚,都可以看得出和王鹏身上的衣着出自同一个裁缝的手里。王鹏严肃地把钱再次塞到他手,对那白人小孩说:“我们结拜时说过:有肉大家吃,有难同当!”

  “你还有困难吗?”白人小孩搔了搔头,他也是破落贵族的出身,很清楚王鹏时不时给他的钱,不是一个普通贵族小孩能拿得出来的。就算身上这衣服,也绝不便宜,否则以前总是耻笑他衣着寒碜的贵族同学,前些天也不会因为他的新衣服而妒忌,而来找碴和他们打架。他一时想不出,这个有钱的兄弟,还能有什么困难。

  “你忘记了?”王鹏有些不快,狠狠地说:“那天我们的誓言!”他说的是两人前些天教训几个高年级的贵族学生之后,在操场发出的誓言。

  “噢,兄弟!”那个白人小孩又一次用生硬的汉语,说出了这个王鹏教给他的词,他抱了抱王鹏说:“我记得!我们都不是法国人!我一定帮你复国!”王鹏笑了起来,和这个白人小孩抱在一起,互相拍打对方。也许成年人不会为了一起和其他人打过几架,就相交莫逆,但无疑小孩会,犹其是处于被其他人排挤的小孩。

  “我们去教训那些高年级的混蛋吧!”

  “不好,他们来惹我们再说吧,让老师发现了,会把我们开除的。”

  “不用怕,我们蒙上面,我教你:

  Ceci  route  oui  I  s‘ouvre!Ceci  arbre  oui  I  transplanter!①……”

  “行吗?这是什么意思?”

  “行!你记下就对了,通常他们听了就会吓得屁滚尿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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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圣多明戈的陈宣按着太阳穴,看着桌面上的文件,《Article  of  Confederation  and  Perpetual  Union》,译成中文,就是《邦联和永久联合条例》。要把这份文件给第十四州的议会审议,是其他十三州的议会的意见,其实不单是因为对十四州的尊重,更重要的是因为大家潜意识里都对组建新的政府有很深的抵触情绪。

  和英国佬开战的原因,就是推翻一个政府,北美这十三个州,噢,不,是十四个州了,有一些甚至就是海盗的窝点,推翻一个骑在头上的政府,然后再弄一个政府骑在自己头上?对于现在的十四个州来说,除了陈宣以外,其他的州都是严重的无政府主义者,他们才不想做这种蠢事。

  他们期望十四州最好再提出一些条件,然后再把政府的权力削弱一些。

  大陆议会现在的情况并不好,举借了大量的外债,单是法国,不计算法王赠予的六百万,单是贷款就达到近两千万里弗尔,加上诸如荷兰、西班牙等国的贷款,年息就要近二百万美元。而其他十三州向邦联政府缴纳的全部款项,一年只有五十万美元,更麻烦的是自1775发行的大陆币在迅速贬值中,几乎已经是一文不值。否则胡仁就不可能遇到那些哄变的士兵。

  这也是为什么大陆议会很快通过十四州加入的原因,因为十四州提出:三年缴纳一百万。就算是美元,每年也有三十多万,也相当于其他十三个州的款项一半以上了。并且不是美元,是里弗尔,当时坚挺的法国银币。

  但对于陈宣来说,他完全没有意见,他只感到惊奇,这份条例给十四个州保留了太多的实际权力,这样弄出的邦联政府,陈宣以为,最好的结局,很可能也不会超过中原历史上春秋时期,只纳包茅的东周。

  如果是在中原有汉人要建立这样的国家,陈宣一定会高呼“国将不国!”

  但这是番鬼的土地,陈宣当然不会做这种蠢事,但他有点了解胡仁要他尽快买下路易安那的意思:实力!

  陈宣不等送去巴黎和英国的文件寄回,以参考那些广州一期的意见,就直接在文件上,以十四州议会的名义,签署了同意,封了火漆。在他心中,那些广州一期,就算不把他们当奴仆,也不过是自己的学生,为什么要询问他们的意见?如果不是胡仁一再叮嘱,如果有关十四州的文件,一定要传阅,陈宣连让人送都懒得送,要知道送信到巴黎还好些,送到英国,得花上二十几个银币。这不是一笔小钱。

  他拿起桌上的铃摇了一下,两个面目姣好的黑人少女连忙跑了过来,帮陈宣捶腿按肩,这是他前天向一位法国男爵花了三十个金路易买来的,肤色并不太黑,估计可能是混血吧,但长得很漂亮,皮肤比那毛孔粗大的白人好得多了,陈宣感觉到背后的黑人少女丰满结实的胸部在他头上蹭动,这让他觉得有些不快,但他刚抬起手中的折扇,想让她规矩些,却无端想起那天拜会海军上将德格拉塞伯爵的情人德北菲尔德夫人的情景,那浴室里的香艳,于是陈宣没有责骂那黑人少女,心里想,以后给师父也买上两个,汉人讲平等,黑人总不会要我和她们讲什么平等吧?

  ——————

  在白色平原,法国援军罗尚博伯爵手下服役的一位法国炮兵中尉,在他的日记中记载:“初次看到这支军队的时候我震惊了……他们没有制服,多数人衣衫褴缕,他们中的多数人光着脚。他们的形体各异,甚至有不到十四岁的孩子!②

  “当然,在后面赶来会师的那支被称为民兵的队伍,让我眼前一亮,虽然他们有的士兵年纪也很小,但他们好歹有统一的军服,并且相对都比较健壮。我接触到的那个连队,他们大部分人手中的武器是英国制式的火枪,据说是从英国人手中缴获的。甚至脚上都穿着洋溢着英国制鞋匠风格的皮靴,据说也是他们的战利品。可以说,单从军容上,和我们的陆军并没有太大的差别了。

  其实我更愿意把这支被称为十四州警卫队的民兵,称为正规军。他们到达以后,有秩序地扎下营盘,派出岗哨,并且我注意到要进入他们的营地,还需要口令。这在所谓的正规的大陆军中,是不会见到的。

  这支民兵的军官都很年轻,他们到达后就把那花花绿的军服换成黑色的笔挺制服,他们中间混杂着一些黄种人,听说这些黄种人作战非常勇敢,作为部队长的是一位来自东方的公爵,我没有见过他,但据说也是黄种人,他俘虏了英国的奥哈拉将军,并且独自从约克敦杀出来,关于黄种人的英勇我并不怀疑,否则当年多脑河畔不会留下他们的马粪,但我害怕另一次‘黄祸’的到来,幸好我见到的黄种人,他们都经常呼唤神的名……”

  罗尚博伯爵也在写一些东西,是向法国当局的汇报:“我们的友军还不到四千人②,而其中可以被称为军人的,大约只有被他们称为民兵的十四州警卫队那四百人……”。

  胡仁现在还不知道,他的队伍在法国陆军将士中,有如此高的评价,他正在焦头烂额的打着腹稿,准备和华盛顿的见面时的说辞。因为,还没有见到华盛顿,刚扎下营区,挖好战壕,他的哨兵就枪杀了一名大陆军,据说还是一名中尉。因为大白天喝醉了酒,闯进了他们的营区,而又答不出口令。

  现在十四州警卫队的士兵们,正在他们的工事和战壕里,和那名中尉的部队对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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