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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厚积


  一片半块指甲大小的飘雪,摇摇晃晃在空中划着Z,它渐渐坠下越过密斯雷路那幢大厦的屋顶,北风呼啸着刮过,把这片飘雪歪歪斜斜地托送到大厦镀金的大门外,那侍立着的女郎时髦的貂毛披肩上。

  这小小的白色很快深藏在黑褐的貂毛丛中,如同那女郎远远见马车的到来,而消融在绽开的笑容里的冷意。她的眼光从身前卓墨等几个少年的头顶越过,眺望那在视野里渐渐接近马车,马车上那个张牙舞爪的金黄团龙标志,在巴黎不会有第二个人使用。

  第一辆马车停了下来,还没有等女郎寻找到她的目标,从马车快速的跳下八名身着黑色制服高大的白人,他们持着火枪,脚上沉重的军靴无情的把围墙外的枯草践踏在泥里,向卓墨他们出示了一张纸条,上面有着一个女郎熟悉的签名,龙飞凤舞的两个方形文字——陈宣。然后这些白人就快速的占据了某些位置,甚至毫不迟疑地把围墙上、女郎这些日子以来苦心培载的花盆踏飞,以供他们在那里架上火枪。

  第二辆马车也到了,但车上的人并没有下来,直到后面另外两辆马车也到达,下来一些持着枪背着巨大背包的黄皮肤少年,也许用小孩更合适一点,因为女郎平时和同伴私下总是这么称呼卓墨他们几个,而这些少年个头上和卓墨他们不相上下,但身上那浓烈的血腥味,却让女郎在心里把他们视为少年。这批同样穿着黑色制服的少年,似乎有着某种默契,他们一言不发越过卓墨他们身边,迅速地在花园、大厦门口、第二辆马车前后持枪警戒着。

  第二辆马车的门终于打开,一名削瘦的、脸上带着吓人刀疤的年青人利索的跳下车来,而女郎心中和神明一样高贵的主人陈宣,也穿着黑色制服从车上跳下来,令人惊讶的是女郎心眼中向来认为是银行家的主人,手上也持着枪,并且脸上的表情很严肃,仿佛他是某人的哨兵。

  “下雪了。”一只穿着高筒十眼军靴的脚,随着这悠然的声音,从马车里踏向地面,然后是一个吸着的烟斗,最后女郎不再问任何人,也知道,她的幸福和希望,应就取决于这位魁梧的东方人,唇边的那抹笑意。

  那些围绕在他周围的黄皮肤少年,按着某种阵列的方法,随他的脚步移动,这时一阵仿佛恨不得撕破喉咙一样的叫声,把女郎吓着心头一颤,尽管没人教她,但这么长时间,她也能听懂很多汉语,她更肯定了刚才的想法,因为她听到连平日最是气焰嚣张的卓墨,也和死了爹娘一样的立正嘶叫:“校长,好!”

  这位东方人取下烟斗交给那个脸上有刀疤的年青人,折叠右臂用手指尖触额角,作为向卓墨他们的答礼,然后又拿过烟头叼着走近,微笑地拍打着卓墨他们几个小孩的肩膀,捏摸着他们的衣服厚度,最后点了点头,低沉而沙哑地对卓墨他们下达了口令:“稍息,立正,解散。”

  女郎见到主人陈宣向她使着眼色,但她不知是让自己和卓墨他们一样跑步回屋里,还是让自己留下,没等她想通这一点,卓墨他们已经跑进花园了,而这时,那位尊贵的东方人叼着烟斗向她走过来。女郎深深的呼吸了一下,赌了,她不能一辈子当女奴,哪怕是穿金戴银远比普通平民或破落贵族奢华的女奴,也仍只是一个女奴。最少,她要为自己争取一个女仆的权利。

  但这位尊贵的人用几乎丈量过每一步长短的步履走近时,女郎突然害怕起来,她努力的维持着脸上的笑容,但她的心里有一种想哭的感觉,她的视线一时间变得茫然而没有焦点,直到一只指甲修剪得贴肉、虎口和食指明显刚刚用细砂石磨去了老茧的手,轻轻的移向她肩头时,女郎不由自主的哆嗦起来,尽管巴黎的寒冷空气,并不曾渗过她身上贵重的皮草。但她心里只觉得,这只没有什么伤疤,骨节也不是格外粗大的手,远比童年时在野外亲眼见到那匹撕裂邻家大叔喉咙的狼,更让她可怕。

  幸好那只手只是轻轻拈起那片不知什么时候飘落的雪花,然后无声地在脸上浮出笑意,就带着他那一身烟草味,还有女郎感觉到足以比拟屠宰场的血腥味,越过她的身边进入了花园。女郎听着脚步声渐远,虚弱得几乎要瘫软下去,需要撑着门边的围墙,才能站着呼出一团热气。她这时才发现,额上有着丝丝寒意,却是渗出的汗珠已结霜,甚至,连内衣也湿透,她决定马上回去换衣服,然后再想法子去取悦这尊贵的人,她转过身,一道刀疤横在眼前,吓得她尖叫一声,后退了几步,却是那位脸上有刀疤的年青人,他泛着笑意,用法语对他说:“我叫陈甦鸿,一刻钟后,来二楼左边第三间房找我,记住了吗?很好,我向来只说一次。”

  这让她心潮澎湃,尽管为了把她卖个好价钱,所以她被卖给陈宣时,仍是处女,到现在为止,也仍是。但在奴隶贩子那里,她早已学习了一整套取悦男人的方法,她很清楚男女之间是怎么一回事,难道说,那位尊贵的人,身边的侍从长看上了自己?也许这是摆脱女奴身份的一条路子……。她的脸上泛着红潮,洁白的牙齿咬着下唇,默默地向大门里走进去。

  在大厦内熊熊炉火边,陈甦鸿把手套扔在一边,无奈地抚摸颊畔的刀疤,虽然没有安德鲁那小孩头上那道刀疤的丑陋和凄离,但也足够吓倒女孩子,这不,刚刚去交代那女孩子一会上来找自己,不过是想确定一个时间让她到每个房间收洗衣服和整理房间,都把人家吓成那样了。这时陈宣走了进来,笑说:“怎么了?顾影自怜的模样?”

  秦剑在边上嘿嘿的贼笑:“某位长官,直是合了那说书的言辞,叫做英雄难过美人关……得,得,你别盯眼,要不连我也怕了,我老老实实去隔壁找卓墨述旧,不掺和你们高级军官的谈话就是。”

  陈甦鸿待秦剑出了门,又叹了口气说:“咱这张脸,嘿嘿,他奶奶个熊,算是没戏了。”

  “在约克敦见面我就郁闷呢,一直怕勾起你的伤心事,才没问你。怎么搞成这样?”陈宣已经换了一身中式竹青夹袍,揣着个暖炉慢条斯理地问。

  “唉!”陈甦鸿把外套脱下,但他仍系着那挂着刺刀、遂发手枪、铅弹袋、铜火帽袋子等等配件的腰带,夺手抢过暖炉摸了几把塞回陈宣手里,无奈地说:“你想想师父,妈拉个巴子!几百门大炮对轰,他老人家可是个揣了炸药包,单人匹马就往上冲的主!约克敦英军投降你也见了,近万人,他领着我们五百来人,在明明没有按计划引出英军大部的情况下,就硬生生把那奥哈拉拎出来。你想想,我呆在他身边,能没点鸟事嘛?其实我算命硬了,想那苏京……,唉……”

  陈宣拍了拍陈甦鸿的肩膀,一时也找不出什么话安慰他,不过陈甦鸿在桌上找到雪茄,却又很快开心起来,点着雪茄说:“大师兄,我这可和你交心了,要是我能活着回国,你无论如何得帮我找个老婆!我可不敢指望师父,他自己都没着落呢,嘿嘿,你就不同了是吧?”

  嬉笑间胡仁从里室披着浴袍走了出来,陈宣连忙把暖炉递了过去,然后把一些信件摆开,三人开始研究下一步的战略计划,约克敦之役的胜利并不等于战争的结束,但是,由于英军主力康瓦利斯部的投降,战争势必将很快结束。在英国国内,由于战争的持久和经济的衰退,厌战情绪不断蔓延,要求和平的呼声一天响似一天。

  “弟子以为,按这些情报显示,英国的诺斯勋爵内阁一定势必垮台,由一个和平内阁取而代之!”陈宣总结完关于英国的情报,展开地图,指着上面的几内亚说:“我们其他的部队还在船上,捉紧时间处理完您一定要办的事,就该去和法国舰队会合了。”

  胡仁叼着烟斗点了点头,突然他发觉有点不对劲,但他一时间却又好似没有捉住什么,陈宣的话很大程度上打乱了胡仁的思维,因为他说的这条消息,无疑让胡仁精神大振:“福尔摩斯的学生,蓝小铁在伦敦因为连破奇案,现时已是声名鹊起,我想伦敦的贵族们,渴望见到您——福尔摩斯的程度,绝不亚于巴黎皇家科学院的拉瓦泽先生。”

  “我期待与阁下的校长——睿智的福尔摩斯先生的见面!”在伦敦的豪宅门口,送别的女男爵隔着车窗轻吻了即将离去的蓝小铁额头。她作为一个贵族,对马车上这个有些羞赧的小少年蓝小铁用上敬语,只因为的确有这个必要。

  因为这件案子,万万不能报警的,否则女男爵的寡母就必定会在伦敦的社交圈子里名声扫地。尽管贵族圈子里的风流韵事,大家都心知肚明,但如果闹得整个雾都人所皆知,一个精壮少年赤身裸体死在女男爵的寡母卧室内,总非什么好事。

  而这个死去的少年,也是一个破落贵族的出身,他那烂赌得几乎把家产败尽的父亲,自从通知他儿子死了以后,就赖在女男爵家中不走,势必要讨个说法,如果不答应给他五千英磅,就要把儿子赤裸着这么下葬。

  女男爵本来怀疑是那被剥夺继承权的同父异母的弟弟干的勾当,但拷打了半日仍无结果,只好向素有骑士风度的汉普斯勋爵求助。可是如果要让汉普斯勋爵去代替女男爵决斗,倒是不在话下;但要他说服那死去的贵族少年的父亲,却就非其所能了。束手无策的勋爵,终于在当天晚上想起了蓝小铁。第二天就连忙去把他请来伦敦,也是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念头。

  蓝小铁见那女男爵的母亲安然无事,便细细问了情况,饶是他从小跟父亲押镖走南闯北,但听那老妇人一一说起那贵族少年进来以后,如何亲吻她身子,也听得脸红耳熟。却又不得不听,因这中怕就是线索所在。那老妇这事向女儿和汉普斯勋爵都说过,此时已说得极是流利,很快倒就说完。蓝小铁听完,发现进屋以来,饮食之物,死者与老妇皆同用,但何以这少年死去而老妇没事?

  走近尸身,闻到一阵腥臭之气,蓝小铁突然想起从小就听了无数次的狄公断案“见毒蛇释无辜”那一回,但那案子却只有死者一个人饮水,于此案也不合。蓝小铁一时也想得头昏脑胀,虽可推断这赤身死去者大约是中蛇毒,但一时也无从寻根。

  可怜他一个十三四岁少年,几乎要把脑袋想破,也说不出个所以然,烦躁间走到花园,突然他见一个人极其讨厌,满脸嘲弄地望着他,蓝小铁一时恶从胆边生,走近这个人的身边,想骂上他几句,但走近了却就没了骂他的心思,因为蓝小铁见这人一身车夫打扮,但满身脂粉味,就算欧洲人男人有抹粉的习惯,这也似乎太过了,而他只不过是一个车夫。仔细分辨,又闻到一些似曾相识的腥味,突然间想起死者尸体上的腥气,颇有几分相近,但蛇毒都有许多种,一时间也不敢确定,只对女男爵说:“很可能就是这家伙下毒!”

  这人便是那死者的车夫了。本来无凭无据,在蓝小铁准备丢脸地打道回府时,谁知对他极有信心的汉普斯勋爵把那人一经拷打,却招出来他就是凶手。原来这车夫是那死者父亲的娈宠,因为死者多次撞见车夫和父亲的不伦之事,痛加责骂,终于让这也是血气方刚的车夫忍无可忍,按车夫所供:“他要是个正人君子,我也老老实实任他谴责,只是他也不过是靠讨这些老妇人的欢心度日的人,凭什么来骂我?”

  于是便在死者下车前例行喝的壮阳药里加了蛇毒,死者和那老妇见面,一经吮吸,血脉加速,便就毒发身亡。

  随后,蓝小铁又连续破了几桩其他人无能为力的离奇怪案,虽然中间也有一些悬案未决,但一个十三四岁少年,想不名声鹊起,也是难事。

  胡仁闭眼听到这里,哈哈大笑:“可惜这信里平铺直述,当时定是精彩得多。”但话一说完,他又苦恼起来,因为他立时想到,蓝小铁和陈甦鸿一样,都是靠直觉的天赋。二千年来,国人有天赋者何其多也?

  但没有理论的支持,却又失了胡仁自己取的“福尔摩斯”这名字的本意了,他想了一下,对陈宣说:“你帮我去约拉瓦泽先生,如果他下午有空,我希望有幸能和他聊上一会。”

  胡仁感觉很累,因为他现在在负荷一些他并不专业、并不熟悉的东西,比如决策和大局战略等等。这时陈宣在边上笑说:“大约就这样了,师父,我让佣人帮你捶捶背吧,这个佣人手艺很地道,解解乏也好的。”

  胡仁转转发酸的脖子,点头说:“行!试试。”

  女郎苏珊没有来得及去找陈甦鸿,就被叫来给胡仁按摩了,去叫她的卓墨边走边说:“和你直说了吧,你要把校长侍候好了,他老人家点个头,你啊,地位就不同了,能不能变凤凰,我也没把握,我不忽悠你。但校长高兴了,最起码以后你就是这十多个工人,二十个女奴的头了。”

  苏珊的脚步,如同踩在云端,她紧握着手,以至剪得很深的指甲把手心刺着很痛,但她一点也不在乎。

  按摩者的手指,必须要足够的力道,因此,胡仁之前接受的治疗式按摩,无一不是按摩师手上个硌肉的老茧;就算都市里普通洗浴城,只要不是挂羊头卖狗肉,能按得对穴道,真的能解乏,手指也无不是发硬的,真正有效的按摩,和刮痧、拔火罐差不多。

  但胡仁这一次,却感到前所未有的舒畅。

  他躺在垫了毛皮的长椅上,壁炉和多层的窗户,让他身上的浴袍被解开扣子,也不会有一丝寒意,橄榄油均匀的涂抹在他的上身,一条温度适中的热毛巾,轻轻的敷在他的前额和眼睛,隔着毛巾柔轻的手指按摩着他的眼部和太阳穴,全然没有意料中发硬长满老茧的指尖,胡仁脸上泛起笑意,有钱人的生活,的确是不同,这在他看来,几乎已是一种艺术和享受,而不单单只是解乏。

  渐渐地,胡仁舒坦着睡着了,直到,一种原始的本能让他苏醒,有温暖的物体,轻盈地在他的胸膛上划动、挑逗,而慢慢向腰际移了下去,而他双足被按在柔软的所在上,有硬硬的突起顶着他的涌泉穴。

  胡仁猛的睁开眼,一个披散着金发、雪白而姣好的背部占据着他的视野,这时胡仁已经感觉到某种颤抖让他的本能发狂,他的手不由自主地搭上那纤细的腰,年轻的皮肤,结实而没有赘肉的腰,女郎转过头,是在门口就见过的,可人的苏珊,她羞赧地转过头望着胡仁。

  这种含羞的憨态让胡仁更加迷离,他的手已经以一个正常男人在这种情况所会做的开始动作,苏珊用生硬的汉语说:“主人……”然后她脸上是讨好的笑,可是当她回过头并开始把头低下时,胡仁在刚刚感觉某种温暖将要包裹一个原始的部位时,他以一名特种兵应有的敏捷,把脚从两个黑女奴丝绸一样的胸前抽出,然后翻身下地已给自己围上一条毛巾。

  他自然不是什么柳下惠。胡仁甚至认为,柳下惠除非身有残疾,就是性取向怪异。

  但买笑的事,胡仁素来是抗拒的,让他清醒的原因,就是苏珊脸上那种讨好的笑。那一种用为了交换某些她所需要的东西,而付出肉体时,讨好的笑容。如同勾栏里空洞的呻吟。

  胡仁咽了一口唾沫,沙哑地说:“你们,穿上衣服,离开,快点。”接着,他马上用法语又讲了一次,胡仁对她们挥了挥手,示意退下,两名黑女奴惊惶的离开,她们见识过惹怒陈宣的奴婢的下场,开始在为自己的命运担忧。

  苏珊没有离去,也没有穿上衣服,她以为,自己完了。她跪在地上,双手掩面无声的哭泣,金黄的秀发散披在腥红的地毯上,从她的手肘和背部的间隙,那漏泄的春光让胡仁又大大吞了一口口水,如果说黑人还不足以让胡仁动心,那么这个不论曲线到脸孔都极符合后世审美观点的希腊女孩,除非胡仁有某些方面的官能阻碍,否则的确有某大的吸引力。

  所以他需要一遍遍在脑海里回忆,解剖课上的当年教官的言辞:结实而充满弹性的年轻的女性皮肤,显然受过专门的体形训练……现在开始解剖,从喉头切下,手术刀往下拉,划破皮肉时发出轻微麻利的滋滋声,由于体腔内的压力,划开的皮肤和紫红的肌肉马上自动地向两边翻开,原先结实的乳房挂向身体的两侧,连同皮肤变得很松弛,用固定器拉开皮肤和肌肉后,内脏完整地展现在我们面前…可以分辨,各种器官现对于上一个标本,都相对地健康很多……

  胡仁终于感觉到,脸上的血意消退了下去,连同那原始的冲动,他拿起边上的浴袍穿好,用一条宽大的白毛巾披在苏珊的背上,尽管如此,他走近时,仍须偏转着脸。

  “求求您,让我服侍好吗?”苏珊不敢抬起头,背上的毛巾,让她感觉这位尊贵的人并不是如她想像中的可怕,所以她用尽所有的坚强,在咽泣中说出这么一句。

  这时随着出去的两个黑人女奴的哭声,难听的铁哨子声已在大厦的各个角落纷纷响起,如同一窝被触动的马蜂。胡仁已经听到门外过道杂乱而又汇成整齐的脚步声,他连忙大吼一声:“解除警戒!等一下再进来!”

  “你能听懂汉语吗?好的,你很好,小姐,真的,相信我好吗?”胡仁向苏珊伸出手,转过头拉她起来:“穿好衣服和我说。”

  “你需要什么?”胡仁轻轻地问她,多年以前,他也曾在一间洗浴城这么问过一位想诱惑他的风尘女子,尽管他不相信那个风尘女子的故事,但仍在没有做什么的情况下,给了双倍的钱然后离开。胡仁觉得,不是万不得已,没有谁愿意出来做这种事,也许故事是假的,但一定有人家不愿启齿的难处,就算自己走后被当成傻瓜又何妨?难道还要人家给你树个长生位子供着?

  所以当见到苏珊那讨好的笑,那悲泣的哭,胡仁又决定,当一回傻瓜,当一回圣人。

  “自由。”苏珊挂泪的脸透着无比的坚定。

  这时门外传来陈宣的声音:“师父,拉瓦泽阁下的马车已经驶入大门……”

  “知道了,你去接待,我马上到。”胡仁大声地对陈宣说。转过身对着苏珊,胡仁没有犹豫:“没问题,你自由了,有契约吗?我一会让陈宣找出来还给你,你想去哪里?要多少路费?”

  苏珊被胡仁问得茫然,她不知道自己自由了要去哪里,她从没有考虑过,她和同伴平日考虑的,是什么时候,什么方法能自由,她们也很清楚,自由,不过是一个梦,而今天,苏珊是以为自己将被卖掉或毒打到半死,才有勇气提出来的要求,却想不到,幸福来得如此突然,她不知如何开口。

  “有客人来了,要不你先考虑一下?一会客人走了我们再接着聊?”胡仁话一说完,心中暗叹了一声,美丽的女人,不可否认,总是有优势的。如果她只是一个面目平庸的女仆,自己应该没有这么好的心情,很可能只是咆哮着让她退下。毕竟,胡仁还没伟大到考虑解放全人类的地步,他的平等,其实也不过是民族或种族之内,总之是基于某种范畴内的说辞罢了。

  “不、不!”苏珊惊恐的摇着头,也许客人走了,这位尊贵的绅士,是的,他在苏珊的心目中,已是一位绅士,尽管离得这么近,苏珊仍因他身上的血腥味而不太舒服,这位尊贵的绅士也许会忘记了自己,所以,她急急地说:“我要自由,但我希望仍能保留现在的工作,可以吗?”

  “成交!”胡仁对她笑着说:“漂亮的雇员,现在,我要换衣服,不,不,我不需要人帮我,我需要一点点隐私好吗?让我独自呆在这屋里。”

  胡仁和拉瓦泽的谈话,十分愉快。不但拉瓦泽对于胡仁提出的许多在现时来讲只是假想的概念,认为很有研究的价值;哪怕只是胡仁言语间提到的化学符号表的体系结构,拉瓦泽也认为受益非浅。他从内心深处以一个学者应有的严谨承认这位远东的同行,远比自己走得远很多,在言谈之间,拉瓦泽不自觉的用向老师提问的口吻,来探讨问题。

  而对于胡仁,他显然没有感觉到这一点,反而他认为拉瓦泽在不停的盘问他,以使他许多时候不得不把中学物理课堂上的实验说出来吸引对方,以转移回答不了的问题。

  但是拉瓦泽提到的关于英国化学家Stephen  Gray、丹麦人Pieter  Van和德国人Ewald  Georg  Von  Kleist、苏格兰物理学家Charles  Morris的实验①,却让胡仁兴奋得足以发狂,因为他隐隐约约的弄清楚一个问题,这个时代,已经有人在搞电报了!已经有发电机了!虽然胡仁不太明白静电发电机是什么玩意。

  但当陈宣和胡仁耳语了一阵,胡仁就只好和拉瓦泽另约时间长谈了,因为他这一次来巴黎专程要见的人来了。

  卓墨望着用细油石磨着虎口和食指的老茧的秦剑,不解地说:“你在搞什么?你要不就申请和我一块,保证不会长茧。不然你磨了还得拿枪,久了还是会长。”

  “一个优秀的狙击手,必须保持手指、虎口这些部份的灵触性。”秦剑漫不经心地说:“能杀人的枪就是好枪,但好枪给你,很可能杀不了人,因为你的手不是杀人的手。”

  ①1729年英国化学家Stephen  Gray通过铜线传输电力达300英尺,他使用静电发电机来进行他的实验。1746年,丹麦人Pieter  Van和德国人Ewald  Georg  Von  Kleist立开发了一种收受并积蓄静电的电容器,是一种内外都覆盖了锡箔和导线的的雷登瓶玻璃瓶。电荷可以在瓶内存储几天并传输。在好几年里,人们对这个玻璃瓶进行了无数次实验、演示。1753年,苏格兰物理学家Charles  Morris就提到电力可以传递信息。他设计了一个方案,用一根根电线代表字母,英语有26个字母,所以就需要26根电线(当时根本没有编码技术的概念)。用静电发电机给每根电线充电,然后通过静电荷吸引另一端纸片,纸片上的相应信息也就传递过来了。当时好几十年内人们就是用这种方式收发电报。

  ②

  这个东西的问题是很明显的:静电发电机发出的能量有限,不能支持远程通信的要求;第二,在接收端通过静电吸纸片好像也不是特别保险,万一纸片用得太多已经带电就吸不上来了;另外26根线也太多了一点,碰上汉语这种表意文字至少几千个字符的恐怕通信公司要彻底完蛋——赔死。

  初是在1753年,有人设想借助电感应来进行通信。那时,电池还没发明出来,对电的研究还停留在静电上。一位叫摩尔逊的人,曾经架设了26条电线,每一条线代表一个英文字母。在某条电线通电的时候,在另一端放置的小纸球就被静电所吸引,记下一个字母,由字母组成词句,就可以传递信息了。这恐怕是最早的电报机了。但是这种方法既原始又落后,需要的设备庞杂,并且静电感应传递不远。可想而知,这种电报机没能在实际中得到应用。以后,又有人在此基础上作了改进,如用单根导线代替26根导线,以木球代替纸球等等,但终究没能达到实用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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