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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夜战八方 1


  天已经完全黑了,雨稀稀拉拉地下着,在路边形成大大大小无数的水洼。

  维德钻进红跑鞋酒馆,用力跺脚,抖掉身上的雨水。天气很冷,对他这样的单身汉来说,平日里最大的消遣就是到红跑鞋酒馆里喝上几杯麦酒,跟老板娘开点儿玩笑。今天也不例外,他抠抠索索地走到一张桌子后坐下,然后舒展了湿透的身子,为酒馆里的温暖长长出了一口气。

  维德的本职是扒手、骗子,可并不是一个强盗。每当想到黑山受的那场活罪,想到黑影里那双黄眼睛,还有那个叫绞索的杀手放在自己脖子上的刀,他就越发胆战心惊,再也不敢涉足那么可怕的行业。回到城里,他又干回了老本行,偷鸡摸狗什么的。他也会来红跑鞋酒馆找肥羊,找好目标后就邀请那倒霉蛋打扑克,他跟早已串通好的同伙会把那人口袋的钱赢个精光。这两样讨生活虽然来得没那么快又没什么名誉,可最起码保命没啥问题。

  像往常一样,维德先叫了一杯麦酒,然后悄悄审视着酒馆里的每个客人,看看有谁最合适充当肥羊这个角色。可他失望了,外面下雨,所以酒店里人不多,而且似乎都是些辛苦讨生活的贫苦人。

  惟一惹眼的是一张桌子后面的两个女人:一个穿着像个农妇,但看上去倒想是微服出游的贵妇;另一个明明体型又高又壮,竟然裹得严严实实做撒拉逊人的打扮,按维德的猜测,她只怕是那个贵妇的女仆要么就是保镖。

  “砰!”

  巨大的酒杯重重地放在维德的面前,他抬起头,就发现老板娘艾丽西娅正叉着酒桶似的粗腰站在他面前。她偏着头盯着他,就像一只看到了死尸的兀鹫。

  “小兔崽儿,你还有脸来?”

  “亲爱的艾丽,”他收敛了笑容,慌乱地站起来,低声下气,“您听我解释……”

  “滚出去!”艾丽西娅伸出一根又肥又粗的手指点着他的额头,尖声道,“跟我夸口,说什么你们做一票大买卖,结果就是光着屁股满大街裸奔?老娘我一直当冤大头给你赊账到现在,以后不会再干这种蠢事了!”

  维德还想分辩,但已经晚了。高大威猛、孔武有力的艾丽西娅将他拎起来,就像是拎一只馋嘴偷腥的猫,然后用力将不付账的人掷在路上满是污泥的水洼里。

  “什么时候付清账,什么时候才有酒喝!”

  气势汹汹地吼完这一句,老板娘转过肥胖的身躯,踏着胜利的步伐回到店里。

  维德没有站起来,他失魂落魄地坐在泥水里,两腿发软,尿湿了裤子:就在自己被拎起来的时候,两个女人的桌子的麦酒端了上去,他的目光刚好扫过那个高大的撒拉逊女人,看着她掀起面纱,一口喝干了酒。

  “她”长着一双黄眼睛,黄玉似的瞳仁,血红的瞳孔。

  身材细长的阿方索走进红跑鞋酒馆,四下里一扫,然后坐到两个女人的面前。

  “城里的情况怎么样?”

  高大的撒拉逊女人低声道,她的声音粗重有力,会让任何一个有非分之想的男人闻风丧胆,掉头就跑。话说回来,前提是如果还会有男人见到她产生非分之想。

  “不太妙,首领,”阿方索苦笑,“城门已经被封锁了,任何人都不许随意进出。”

  “那不是问题。我是问图书馆,有什么消息么?”

  阿方索摇了摇头。

  “三十多个圣剑骑士丧了命,四十多人重伤,无数珍贵书籍都丢了,图书馆的馆长海德修士,还有今天一直呆在图书馆的戈培尔大主教两人失踪——首领,这事儿是你干的罢?外面的风声都说是突然出现了怪物,我可不信,光天化日下哪儿有怪物?你可捅了大漏子啦。”

  “你只猜对了一半儿,”雄鹰嘿嘿笑了两声,拉着珍妮站起身来,“好了,有消息就通知我,老地方。”

  雨时下时停,把王城笼罩在夜雾之中。斑驳的街道,昏黄的灯光,都变得模模糊糊。行人从雾中走来,又钻入雾中,有一种如梦似幻的妖异气氛。

  “我们没法出城,怎么办?在哪儿过夜呢?”珍妮疲惫不堪地问,这两天所发生的事情,比她生命中过去二十四年里的总和还要多。

  “不要紧。”

  雄鹰一面轻快地走着,一面左顾右盼地观赏王城的夜景。此时他已经丢弃了女人的伪装,打扮光鲜,活像一位高贵的绅士——在十分钟前,就是这样一位绅士匆匆从他身边走过,被他一拳打晕,对调了衣服。

  “宝贝儿,还记得那个城南客栈的老板安东尼吗?今晚咱们屈尊下榻他的狗窝,明天一早儿,就借助他拿到客商路引凭证,风风光光地出城。”

  “图书馆里的那东西,”珍妮想起来就不寒而栗,“天哪,这世上原来真的恶魔。”

  想到那玩意儿居然刀枪不入,雄鹰脸上也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那鬼东西……难不成被历代先皇帝杀死的东西都当了图书馆守卫?”

  “怎么可能,那些石像一个都没少呀。而且那样神圣肃穆的知识殿堂,又怎么会允许有恶魔盘踞呢?”

  说的也是,雄鹰想。不管怎么说,那玩意儿肯定跟图书馆里的人有瓜葛,那个失踪的图书馆馆长,还有大主教,一定有人知道那玩意儿的底细。

  他突然面对珍妮:“喂,宝贝儿,你看了那么多书,有没有关于恶魔的记录?”

  珍妮不安地点了点头:“书上写过,恶魔生活在另一个世界,一些出类拔萃的炼金术士可以凭借高强的法力和恶魔达成协议,驱使它为自己作战……主啊,我还以为那个传说呢!”

  “召唤恶魔?炼金术士不是专门用来把水银变成金子的术士吗,还能做这个?”

  雄鹰觉得不可思议。

  “你对炼金术真是无知,”珍妮白了他一眼,“炼金术说穿了就是一种通过法力完成的物质转换,就好像水在特定的条件下,就可以变成雾一样。传说法术高强的炼金术士甚至可以达成两个世界之间的物质交换,那样大概就能把恶魔带到这个世界来了。”

  “那倒真是方便……照这么说,鞑靼人为什么一直没能把咱们帝国给灭了?他们有的是炼金术士,弄出一堆那种刀枪不入的怪物,帝国不就立马亡国了?”

  “哪儿有那么简单的?要达到两个世界之间的物质交换,又需要多么强大的精神能量呀,寻常的炼金术士早就生命枯竭而死了。”

  珍妮随意地说,却没发现雄鹰眼里的震动之色。

  “奶奶的,我知道那玩意儿是谁弄出来的了……该死的,一定是大主教!”

  “你说什么?”珍妮瞪大了眼睛,“你在开玩笑!戈培尔大主教是我们正教的柱石,他品德高尚,信仰真诚,法力强大,又怎么会是被正教打压的炼金术士?”

  “品德高尚之类的都是狗屁,”雄鹰亵渎的口吻让珍妮大翻白眼,“老子才不管那么多,你说了搞出个恶魔是需要巨大精神能量,问你,咱们国家这么多人,除了戈培尔之外,还有谁具备那么大的精神能量?”

  珍妮怔住,过了半晌才说:“可是那不可能的!正教和炼金术士是势不两立的!”

  “哪儿有那么多不可能?”雄鹰不以为然,“今天那玩意儿出现在图书馆、昨天老爷我把你弄上了床,砍死了莱恩,还让你也当了强盗……这些事在发生前你想得到吗?”

  听到最后一句,珍妮又羞又恼,她无言以对,只有气鼓鼓地快步向前走。

  雄鹰神气地抖了抖肩膀,吹了个长长的口哨,尾随着女人的屁股向城南客栈走去。

  城南客栈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就坐落在距离城门不远处的多尔大街。安东尼老板的眼光是很不错的,这一带是王城里的商业街,在城南客栈的周围,有的是车马行、银行和商行,城南客栈也就当仁不让地成了来往商户的固定旅馆。老板安东尼经营有方,把旅店布置得十分舒适,服务的小姑娘也很漂亮,使客栈总能客满。如果不是因为他太贪心,仅凭旅店的正常收益,就已经可以舒舒服服地做个小富翁了。

  雄鹰每次秘密进城,都会光顾城南客栈。想到那里浓郁的酒香,小姑娘水蛇一样的腰肢,他已经觉得一股热气从丹田下面升了起来,不由自主加快了步伐。可刚刚转入多尔大街,他停住脚,黄玉似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远处灯火通明的客栈,血瞳在雾气之中显得愈加难以捉摸。

  今晚似乎有点儿不一样。

  “别忙着过去。”他一把拉住珍妮的胳膊,轻轻说。

  “怎么?”

  “不对头,安东尼的客栈不会这么安静,”将珍妮搂在怀里,他平静地转身,毫不犹豫迈步就走,“一定有什么特殊的事儿,别向周围看,来!”

  借助雾的掩护,两人走街串巷,雄鹰的步子又大又急,在他的带动下,珍妮觉得自己头都要绕晕了。最后,他们拐进一条小路,走到尽头是一栋破旧的三层小楼。

  “靠,如果不是没地方可去,真不想来找她……”

  他自顾自地嘟囔着,拉着珍妮来到门前,在门上敲了敲。

  一个风干兔子似的老太太很快就钻出来开了门,看见雄鹰,她竖起了眉毛,就像眼镜蛇遇到敌人就鼓起它的脖颈似的。

  “小崽子,好长一段日子不见,你还没死呀?”

  “还早还早,我可不想死在你前面,”雄鹰耸了耸肩膀,拉着珍妮从老太太身边挤了过去,“打扰了。”

  他拉着珍妮轻车熟路上了二楼,推开旁边的房间门,珍妮发现这间客房原来早就整理得干干净净,似乎是主人一开始就预备好了的。

  “今晚你就睡在这儿。”雄鹰对珍妮说,他来到窗后,小心地向外看。

  “我?那你呢?那个老太太又是谁?”珍妮不安地低声说,她跟着雄鹰来到窗前,发现原来自己就在客栈后面的民居里,“咱们怎么又回来了?”

  “那个老太婆叫汤马士大妈,我是孤儿,原先就是她把我养大的。算是……我的师傅吧。”

  “你师傅??”珍妮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对,师傅。”

  雄鹰回答,他隐身在窗后聚精会神地看了一会儿,确认客栈周围没有埋伏,这才耸了耸肩膀。

  “安东尼那家伙虽然是个掉钱眼子里的白痴,可毕竟还算是我的朋友——在这儿等着,我很快就回来,宝贝儿。”

  客栈的门虚掩着,仿佛一个邀请。

  “既然如此,大爷倒也不必客气了。”雄鹰喃喃道。

  他先帅气地捋了捋漆黑的头发,然后慢吞吞抬起脚,猛一脚踹在门上。随着“咚”地一声大响,大门轰然倒下,足以让隐蔽的人吓一大跳,雄鹰双手揣在口袋里,大摇大摆地走进客栈。

  出乎他的意料,客栈里一片死寂,没有大队卫兵,没有包围,没有伏击,只有一个老头儿端正肃穆地坐在客栈大厅的酒吧里,让他联想起图书馆里那些石雕。

  这老头儿一头稀疏的银发向后梳理得整整齐齐,眉毛和胡须却依旧漆黑,下巴光光的,上唇蓄着整洁的八字胡,冰蓝的眼睛正冷冷地盯着进来的不速之客。大衣叠得整整齐齐放在面前的桌子上,上面扣着一顶军帽。他一身笔挺的铁灰色军服,一尘不染,上面甚至连个褶子都没有。胸前各式各样的勋章反射着火光,刺激得雄鹰微微眯了一下眼睛。

  他注意到,老头儿面前的桌上,就在大衣的旁边,横着一柄连鞘的单刃长剑,那剑柄竟然是黄金的。

  雄鹰大剌剌地来到老头面前,拉了张椅子坐下。

  “老头儿,不必浪费时间啦,把所有人都招呼出来罢。”

  对面的淡蓝眼睛清澈如天空一般。

  “都在这儿了。”老头儿抬起枯瘦的手,轻轻指了指桌上的剑,“等在这儿杀你的人,就我们两个。”

  黄玉的眼睛仿佛一点儿都没变化,惟独血色的瞳孔收缩成两点红光。

  “有意思,”雄鹰突然笑了起来,“老爷子,在打打杀杀之前,我有点儿事想要问你。”

  他一向“老子”、“大爷”地自称,但此刻面对这个老人,不知怎地,竟没法如平常那般放肆。

  老头儿微微耸了耸肩:“你说。”

  “你是谁?”雄鹰偏头看着年纪大约是自己两倍的对手,他有些好奇,“安东尼到哪儿去了?你们把他抓走了?还有,你们怎么会知道在这儿等着我?”

  “首先,”老头儿没有按次序回答他的问题,慢吞吞道,“你这样一个出手必是惊天巨案的悍匪,不可能是死等着行商路过时跳出来打劫的小毛贼,城里肯定有你的内线。所以我用一上午的时间,大略翻阅了你的卷宗,确认了一件事,你的抢劫对象百分之八十都曾住过这间客栈。而根据我的查问,这间客栈也只有老板经常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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