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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节 二弟


  信上说,二弟也下乡了,去的是内蒙兵团。那里的条件非常恶劣,好在是兵团,属于部队编制,每月都有津贴费,还发服装,吃穿住都有人管。

  我这个二弟,小我两岁,由于小学上的早,去年就初中毕业了。按69年的政策,他完全可以在市里安排个工作,但是毕业时他还不到16岁,哪个单位敢用啊,不到16岁是要算童工的。今年可好,刚过16岁就下乡了。我可怜的弟弟!

  二弟人非常老实,不爱说话,很内向,也不喜欢与人联络。没事就在家看书。下乡他受得了吗?好在他去的是兵团,应该比我们这种插队要好一些吧。就像他信里写的:管吃、管穿、管住,每月还有几块钱津贴费。

  这时,我接到队里通知,暂时不回包了,去十站参加打草。

  今年十站没有了僧格仁钦,他没回来参加打草。今年由石桩子带领我们码草。石桩子比我大两、三岁,汉话也很好。个子很高,身体很壮。

  跟每年一样,队里干部都下到各草点指挥。十站是每年打草的重点,队里的最高领导——黄德旦书记自然要在这里督战了。

  书记最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你们需要什么?”其实我们什么也不需要,但这是体现领导关心的关键时刻,我们不能让领导扫兴,就在一起商量,咱需要点什么呢?对!就说没烟抽了。我们需要烟。到底是领导,一声令下就把供销社道恼找来了:“给十站的人每人一条烟,记账。”

  烟是拿来了,可是谁抽呢?大家都抽烟叶。得!咱玩扑克,玩烟卷的,输了的给一支烟。没事我们就玩,闲下来我们也玩。玩了好几天,大家的烟都归了赢的人了。石桩子赢了,其他人都输了。

  好几条烟都成了他一个人的,都变成了单支的。他把烟卷放在一个小提包里,见到谁就让谁,来十站串门的,他也给人家抽。可是这里的人都抽烟叶,烟卷几乎没人要。

  空闲时间很多,干什么呢?有人提议逮兔子。这个提议立即得到大家的赞同。有狗的牵着狗,没有狗的负责轰兔子。兔子十分狡猾,它趴在草丛里不出来,即使你从它身边走过去,它也一动不动。它身上的颜色跟秋天的草的颜色一样,不仔细看几乎分辨不出来。那就需要把它惊吓出来。

  我们每人手里拿着一根木棍,在草地上乱抡。兔子害怕了,就跑出来了。这时,牵狗的人就要放出狗来。但我们规定,每次只能放一只狗。其他的狗必须牵好,不得参与对兔子的追击。否则,不但狗不会得到应得的奖励,狗的主人也要受到处罚。

  狗追兔子的场面很是壮观。兔子被我们用木棍轰出来以后,就会向山上跑去,我们放出的那条狗就会拼命的追击。兔子跑的步伐小,狗的步伐大,可是兔子跑得频率快,而狗的频率较慢。但归根到底还是狗的速度快。

  就在狗马上就要追上兔子时,兔子会突然停住,然后突然调转方向继续跑。狗则由于惯性的缘故,会继续沿着原来的方向冲向前。待狗调整方向继续追击时,已被兔子落下了一程,只好继续努力。

  如此这般,反复多次。终于,兔子一个不小心,没有及时调转方向,被狗扑倒。狗在扑倒兔子后,会一口咬住兔子的脖子,直至兔子断气为止。

  我们这些骑马的人可以坐在马上,跑到山上观看这精彩的场面。没有马的人,就只能站到稍微高一点的、自己感觉能够看清楚的地方去为狗呐喊助威了。

  我们对于抓住兔子的有功之狗的奖励是那只兔子的头与下水。他们这些人杀兔子不用刀。兔子的皮很薄,用手撕就可以撕开。

  把兔皮剥下以后,也用手撕开兔子的肚子,掏出兔子的内脏,直接奖励给有功的狗,再把兔子的小腿和头拧下来,喂给那条狗。剩下的部分就可以留给人吃了。

  蒙古人其实对兔子肉并不十分感兴趣,我们做这些都只是为了玩,为了大家在一起解解闷,热闹一下而已。因为我们此时并不缺少肉吃。

  供销社来酒了。同时也带来了信。我们得知酒的消息时,酒已经全部卖光了。但信是一定要去拿的,我毫不犹豫的骑上马,一溜烟的跑到村里,取来了我和我的同学们的信。

  我的信一共有三封,不止父母给我写了信,姐姐和弟弟也有信来。弟弟还给我寄来一顶帽子,是他们兵团战士的帽子,非常接近解放军的军帽,但无论如何还是有些差距的,我发现这军帽的质量的确是差了一些。

  这些都是赶车的老板替我在邮局签了字才取来的。我取了信和帽子以后,马不停蹄的又返回了十站。

  父母和姐姐的信都是一些报平安的信,唯有弟弟在信里讲了许多他那里生活是如何的苦,气候是何等的恶劣,风沙是多么的大等等。还说在那里吃不饱,主要是副食太差了。想去小卖部买点东西解解馋,又苦于没有粮票。

  我去年领了一些内蒙粮票,可巧今年这里划归了吉林省,那些内蒙粮票留着也没用,找机会给他寄去吧。想好了之后提笔给他们写信。

  父母和姐姐的信都好写,二弟的信就费些斟酌了。我先谢谢弟弟寄来的帽子,还嘱咐他那些诉苦的话不要跟爸妈讲,有困难只管跟我说。我还告诉他,我会抽空给他寄些粮票去的,因为我这里的交通实在不方便,要找一个机会才能寄去。

  信都写好了,怎么寄呢?还有粮票,还要找机会。

  运酒来的马车还带来了一些菜,其实也没有什么,只是一些青椒和洋葱。这些东西在这里就算是稀罕物了。

  转天一大早,僧格仁钦就到十站来了。怀里揣着两瓶酒,口袋里还有几个洋葱、几个青椒。酒是市里酒厂造的,这里酒厂会造酒,但不会造酒瓶,他们就用啤酒瓶清洗以后装白酒。啤酒瓶是640毫升的,所以供销社说这一瓶酒有一斤二两,估计差不多。

  僧格仁钦来了以后,马上找来做饭的那两个女人,让她们炒几个菜。当他听说我们抓了兔子之后,就点了这样几个菜:羊肉炒洋葱,兔肉炒洋葱,羊肉炒青椒,兔肉炒青椒。那俩‘厨师’还自愿奉送了一个菜:羊肉炒土豆片,并且这个菜管够。

  一切齐备,时间已经不早了。我俩开始喝酒。僧格仁钦告诉我,今天早上天一亮,他跟他父亲就喝了两瓶酒,然后,马不停蹄的赶到这里来找我继续喝。僧格仁钦没有邀请十站里的其他人,他说酒太少,人多了不够喝。

  我俩一人一瓶酒,喝的昏天黑地。边喝酒,边聊天,之间还抽了不少烟。菜凉了,就招呼那俩女人加加热。一直喝到天快黑了,才喝完那两瓶酒。酒精使我的脸变得通红,也使僧格仁钦走路七扭八歪的。

  天快黑了,僧格仁钦要回家。他从炕上下来,我想留他住在这里。可是他瞪着眼睛对我大叫:“替我把马抓来!”他坚持要走,我说什么都无济于事。只好答应帮他把他的马抓来。

  我准备去抓马,他又对着我大喊道:“顺便把把马鞍子给我备好!”我不敢违抗他,但又不放心他自己走这十几里山路。天要黑了,天黑以后马就不好抓了。我无奈的去山上抓来他的马。

  对于他备马鞍子的要求我拒绝了。我提议我俩比摔跤,谁胜了就听谁的。他不同意。以他现在的状况跟我摔跤,一定不是我的对手。但他还是要回家。他说:“我们蒙族人是马背上长大的,即使不会走路,也能骑马。”

  我说不过他,只好给他备好马鞍子。他抓过马缰绳,飞身一跃就坐到了马鞍子上。那种敏捷,完全不像是喝了许多酒,连走路都东倒西歪的人。

  这还不算完,他又双脚一用力,一下子站到了马鞍子上。我被他这大胆的举动吓坏了。赶紧招呼他下来。他非但没有听我的召唤,反而身子向下一蹲,用马鞭子对着马屁股用力一抽,马跑起来了。

  他让马跑了一圈,又回到我的面前。骄傲地说:“怎么样?没问题吧?我是蒙族人,即使不能走路,也能骑马。”然后对我大声宣布:“我走啦!”随着,手起鞭落,又是一鞭子,马跑起来了。

  望着他远去的背影,在朦胧的夜色中,渐渐地看不见了。我回到了屋里,一下子倒在炕上。几时喝过这么多的酒,我再也坚持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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